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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掌握我國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情況,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經國務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其中,海洋災害就是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災害類型之一。
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內容包括致災調查、承災體調查、歷史災害調查、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風險評估與區劃、綜合風險評估與防治區劃,涉及風暴潮、海浪、海冰、海嘯、海平面上升5個災種,聚焦海岸防護工程、漁船漁港、海水養殖區、濱海旅游區等主要承災體,分為國家、省、縣3個空間尺度以及前期試點和全面普查2個時間階段。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國家各行業部門負責頂層設計和總體協調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作為落實本地區災害風險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
記者從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了解到,該中心牽頭聯合自然資源部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國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資源部各海區局等技術單位,編制了“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總體方案、實施方案、試點方案等有關海洋災害的內容,制定了海洋災害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海洋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等普查工作相關10項標準規范,負責開展國家尺度調查評估與區劃,推進沿海14個縣(區)的普查試點,并對我國沿海11個?。ㄊ小⒆灾螀^)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宣教培訓、審核匯總。
通過此次普查工作的整體實施,將摸清全國海洋災害風險隱患底數和防災減災薄弱環節,為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效開展海洋災害防治工作、切實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權威的災害信息和決策依據。(總臺央視記者 鄭天皓 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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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云薇
審核:鄭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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