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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改建中致使348國道損害怎么辦?
日前,荊門市檢察院與市級行政機關開展行政公益訴前磋商。
348國道是湖北中部國家級干線公路,起于湖北武漢,自東向西經湖北、重慶、四川、云南四省市,終于云南省大理市,是重要的助力脫貧攻堅致富路,也是加速旅游發展的希望路,已被列入交通運輸部國家公路網規劃(2013—2030)。
荊門市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348國道荊門市響嶺至謝花橋段公路改建工程未按批復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采取防治措施,部分路基邊坡大量土層裸露,植被覆蓋度低,存在明顯雨水沖刷后形成的侵蝕溝,部分地段未修建排水邊溝,形成大面積聚集性水坑,積水無法及時排出,部分松散裸露的土渣未進行覆蓋,存在風蝕及雨水沖刷的情形,水土流失較為嚴重,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我們對這一案件線索高度重視,案件由市檢察院直接辦理。”荊門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楊傳梅介紹說。為以最快速度和最好效果實現公益保護目的,該院決定與市水利和湖泊局進行訴前磋商。
經過磋商,雙方就348國道荊門市響嶺至謝花橋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中公益受損的事實、建設單位違法情形及相關法律適用、行政機關職能及履職方式等問題充分發表意見,直面問題,共同商議對策。市水利和湖泊局對檢察機關提出的磋商意見完全接受,表示將立即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并舉一反三,對全市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水土流失情況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通過開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磋商程序,在較短時間內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最大限度節約了司法資源,也得到了被監督行政機關的認可,實現了公益訴訟“雙贏多贏共贏”的價值理念。
來源:云上荊門綜合荊門檢察院
編輯:鄭蕓
審核:鄭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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