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5日至11日是全國網絡安全宣傳周。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維護網絡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廣大網民共同參與,共筑網絡安全防線。今年以來,荊門公安網安部門以“凈網2022”專項行動為抓手,強力推進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網絡安全執法檢查、清理整治網絡謠言等工作,有力確保了本地網絡空間平安穩定和清朗有序。現在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近年來荊門公安網安部門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例吧!
1.成人高考“助考”作弊,抓!
2021年10月成人高考考試期間,2名網民在多個QQ群內發布疑似成人高考英語、數學等學科考試答案。針對這一情況,網安支隊組成工作專班迅速開展工作,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成功搗毀1個組織成人高考作弊的“助考”團伙。
10月24日下午,網安民警經縝密偵察,在東寶、掇刀兩地同時收網,分別在某會計培訓機構兩個校區將涉案嫌疑人李某和夏某抓獲歸案,現場扣押手機4部、臺式電腦3臺、招生手冊等書證若干。該機構負責人陳某主動投案,并承認共計非法獲利13萬余元。

網警提醒:各位參加考試的考生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妄圖以替考、作弊器、購買各種所謂的答案等方式進行考試。為保證考試公平,公安機關將聯合多部門嚴厲打擊考試作弊等違法犯罪行為。
2.2000余臺虛擬幣“挖礦機”,關!
2022年7月19日,市局網安支隊聯合漳河分局網安大隊,會同漳河發改局、漳河工程管理局、經信委、市場監管、漳河鎮綜治辦、電信公司等多部門對轄區3家“挖礦”企業的2000余臺“礦機”同時斷電斷網,要求經營人員簽訂承諾書,承諾不再從事虛擬幣“挖礦”活動。
工作發現,2021年底,漳河鎮雨淋村巡防隊員發現以前的煤礦舊址上蓋了大房子里面有很多電腦設備,深山老林里實屬反常,巡防隊員馬上就將情況報告漳河鎮水陸派出所,派出所迅速上報,經過實地勘察,發現其電腦設備為虛擬幣“挖礦機”,周邊有三處虛擬幣“挖礦點”,共有“挖礦機”2000余臺。為消除隱患,加強網絡空間管理,漳河新區分局主動聯系相關單位多次對“挖礦點”進行檢查,并于近日全部關停。

網警提醒: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已被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屬“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范疇。今年8月以來,荊門網安聯合相關部門已關停多家“虛擬幣挖礦機”。請大家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如若繼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和責任。
3.用外掛“黑”游戲,揪!
2022年3月16日,荊門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成功偵破一起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資金1000余萬元。
2022年3月,網安支隊接到線索,發現一個利用某網絡公司大型游戲的外掛程序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牟利的犯罪團伙,長期進行擾亂市場經營、侵害企業利益的犯罪活動。經過縝密偵查,2022年3月16日,工作專班分兩組赴江西贛州和河南南陽實施收網抓捕,成功摧毀該犯罪團伙、斬斷利益鏈條,現場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劉某、劉某君、宋某某等3人,扣押作案手機4部、筆記本電腦2臺、銀行卡4張、U盤3個、臺式電腦主機4臺、現金15余萬元、寶馬汽車1輛,凍結資金700余萬元。

網警提醒:制作“外掛”非法牟利,已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廣大網民應當養成健康、正確的上網習慣,不參與制作、傳播、使用游戲外掛,避免為違法犯罪推波助瀾。同時,在日常上網時,大家應通過正規渠道下載官方軟件,拒絕下載來源不明的可疑APP,避免手機被植入木馬病毒,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4.散布涉疫謠言,查!
2022年4月15日下午,一則“荊門市疫情形勢有變即將全面封城”的消息在社交網絡平臺流傳,引發市民搶購生活物資,造成社會恐慌。事件發生后,經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證實,該網傳消息不實。經查,王某、季某分別于15日16時26分、17時15分,在網絡社交平臺散布不實信息,相關信息被群內成員廣泛傳播,造成惡劣影響。荊門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兩人進行處理。

網警提醒:廣大網民應該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信謠、不傳謠,以官方權威發布為準,發現謠言及時舉報,對于來源不明的網絡信息要保持審慎、客觀態度,不發布未經證實的信息,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
5.非法倒賣虛擬手機卡,栽了!
2022年3月,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網安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互聯網上出售不實名開戶的虛擬號段手機卡,并將這些電話卡提供給他人使用。3月29日,東寶網安民警在東寶區仙居鄉某村抓獲犯罪嫌疑人胡某。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胡某為謀取非法獲利,在明知購買的虛擬手機卡不實名的情況下,依然出售給他人使用。2021年11月以來共出售不實名手機卡6000余張,非法獲利3萬余元。根據其交待,專班民警于2022年8月22日,在湖南長沙某機場將其上線馬某抓獲,經過偵查,馬某對為侵公犯罪嫌疑人胡某開通虛擬運營商手機卡并非法獲利2萬7千余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兩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警提醒:千萬不要認為沒有直接參與詐騙行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詐騙行為的情況下,仍出售銀行卡、手機卡,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構成違法犯罪,按最新規定,5年內會被暫停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還會在個人征信上留有污點,影響貸款辦理等業務,情節嚴重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6.“網絡水軍”能刪帖?犯罪了!
2022年8月,高新區·掇刀區分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一荊門網民在多個QQ群里發布有償刪帖內容,疑似“網絡水軍”。民警敏銳感知,迅速對相關線索開展研判,確定嫌疑人身份為邰某。8月24日下午,網安大隊民警在其家中將其抓獲,當場扣押作案工具電腦主機1臺,手機1部。經審訊,邰某對其自2022年5月來從事有償刪帖服務,從中獲利6萬余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交代其上線網絡公關公司等線索。目前,嫌疑人邰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網警提醒:以盈利為目的,在網絡上有償提供發布虛假信息、或有償提供刪除信息等服務,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在網絡上發布負面貼文,以刪帖為由,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在網絡上散布或指使他人散布虛假信息、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可能會以尋釁滋事罪處罰。作為網絡空間的使用者和參與者,普通網民一定要時刻擦亮自己的眼睛,謹防被有心之人坑害。
7.微信群組織打“網麻”,進去了!
近日,鐘祥網安成功破獲一起涉網絡賭博案,抓獲該案嫌疑人姜某。經審訊,姜某交代其于2022年6月至今伙同他人建立微信群,組織100余人在網上進行荊門麻將賭博,期間獲利10萬余元。目前,姜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網警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建群開設賭場或參與賭博都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大家要充分認清賭博的危害性,在生活中培養健康的娛樂愛好,自覺遠離賭博、避免犯罪。
8.“內鬼”賣客戶信息,顯形了!
2022年3月14日,京山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相關線索,抓獲運營商“內鬼”兩人,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經查,自2021年2月以來,京山市某營業廳工作人員陳某、吳某,利用客戶開辦手機卡的機會,將手機號用來注冊各類APP賬號并提供給他人使用,每注冊一個賬戶獲取1元到10元不等的利潤。截止案發,陳某累計非法獲利34000余元,吳某累計非法獲利21500余元,兩人非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近萬條。目前,兩人均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警提醒:廣大通訊運營商要加強從業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告誡員工切莫以身試法。廣大群眾要切實提高防范意識,在購買手機或辦理手機卡上戶等相關業務時,要提高警惕,插卡調試操作時,不要離開自己的視線范圍。如果老年人辦理相關業務,建議由親人陪同。
9.出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幫信罪!
2022年3月24日,沙洋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有關線索,將出售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獲,破獲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經查,2022年2月28日,周某來到荊州城區一家酒店,將兩張自己的銀行卡賣給潘某(已另案處理),共獲利2000元。后周某販賣的2張銀行卡均被用作電信詐騙,涉案流水50余萬元。周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警提醒:切勿買賣租借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詐騙、網絡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0.建了網站失控了,被處罰!
2022年6月8日,京山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對湖北某園藝有限公司、湖北某吊裝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未落實安全技術保護措施進行依法查處,給予警告并責令立即改正的處罰。
經查,上述兩家公司因業務拓展需要,于2017年委托武漢某公司協助注冊門戶網站并代為管理。由于服務期限已滿未續費,網站無人管理被惡意篡改為賭博網站,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京山網安部門對網站負責人進行了訓誡,并依據《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兩家公司依法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目前兩公司門戶網站的ICP登記備案信息已注銷。
網警提醒:網站無論規模大小,網站負責人和運營商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開展網絡安全工作,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和篡改。企業、個人網站關閉或者停止使用,要及時辦理注銷ICP備案信息和域名信息手續,若被不法分子用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會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結束語:
《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五年來,我國網絡安全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健全,網絡空間法制化建設已經日趨完善。讓我們一起牢固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增強法治觀念,提高法律意識,依法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共筑國家網絡安全防線,爭做中國好網民。
來源:荊門公安
2022年9月5日至11日是全國網絡安全宣傳周。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維護網絡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廣大網民共同參與,共筑網絡安全防線。今年以來,荊門公安網安部門以“凈網2022”專項行動為抓手,強力推進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網絡安全執法檢查、清理整治網絡謠言等工作,有力確保了本地網絡空間平安穩定和清朗有序。現在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近年來荊門公安網安部門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例吧!
1.成人高考“助考”作弊,抓!
2021年10月成人高考考試期間,2名網民在多個QQ群內發布疑似成人高考英語、數學等學科考試答案。針對這一情況,網安支隊組成工作專班迅速開展工作,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成功搗毀1個組織成人高考作弊的“助考”團伙。
10月24日下午,網安民警經縝密偵察,在東寶、掇刀兩地同時收網,分別在某會計培訓機構兩個校區將涉案嫌疑人李某和夏某抓獲歸案,現場扣押手機4部、臺式電腦3臺、招生手冊等書證若干。該機構負責人陳某主動投案,并承認共計非法獲利13萬余元。

網警提醒:各位參加考試的考生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妄圖以替考、作弊器、購買各種所謂的答案等方式進行考試。為保證考試公平,公安機關將聯合多部門嚴厲打擊考試作弊等違法犯罪行為。
2.2000余臺虛擬幣“挖礦機”,關!
2022年7月19日,市局網安支隊聯合漳河分局網安大隊,會同漳河發改局、漳河工程管理局、經信委、市場監管、漳河鎮綜治辦、電信公司等多部門對轄區3家“挖礦”企業的2000余臺“礦機”同時斷電斷網,要求經營人員簽訂承諾書,承諾不再從事虛擬幣“挖礦”活動。
工作發現,2021年底,漳河鎮雨淋村巡防隊員發現以前的煤礦舊址上蓋了大房子里面有很多電腦設備,深山老林里實屬反常,巡防隊員馬上就將情況報告漳河鎮水陸派出所,派出所迅速上報,經過實地勘察,發現其電腦設備為虛擬幣“挖礦機”,周邊有三處虛擬幣“挖礦點”,共有“挖礦機”2000余臺。為消除隱患,加強網絡空間管理,漳河新區分局主動聯系相關單位多次對“挖礦點”進行檢查,并于近日全部關停。

網警提醒: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已被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屬“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范疇。今年8月以來,荊門網安聯合相關部門已關停多家“虛擬幣挖礦機”。請大家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如若繼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和責任。
3.用外掛“黑”游戲,揪!
2022年3月16日,荊門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成功偵破一起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資金1000余萬元。
2022年3月,網安支隊接到線索,發現一個利用某網絡公司大型游戲的外掛程序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牟利的犯罪團伙,長期進行擾亂市場經營、侵害企業利益的犯罪活動。經過縝密偵查,2022年3月16日,工作專班分兩組赴江西贛州和河南南陽實施收網抓捕,成功摧毀該犯罪團伙、斬斷利益鏈條,現場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劉某、劉某君、宋某某等3人,扣押作案手機4部、筆記本電腦2臺、銀行卡4張、U盤3個、臺式電腦主機4臺、現金15余萬元、寶馬汽車1輛,凍結資金700余萬元。

網警提醒:制作“外掛”非法牟利,已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廣大網民應當養成健康、正確的上網習慣,不參與制作、傳播、使用游戲外掛,避免為違法犯罪推波助瀾。同時,在日常上網時,大家應通過正規渠道下載官方軟件,拒絕下載來源不明的可疑APP,避免手機被植入木馬病毒,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4.散布涉疫謠言,查!
2022年4月15日下午,一則“荊門市疫情形勢有變即將全面封城”的消息在社交網絡平臺流傳,引發市民搶購生活物資,造成社會恐慌。事件發生后,經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證實,該網傳消息不實。經查,王某、季某分別于15日16時26分、17時15分,在網絡社交平臺散布不實信息,相關信息被群內成員廣泛傳播,造成惡劣影響。荊門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兩人進行處理。

網警提醒:廣大網民應該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信謠、不傳謠,以官方權威發布為準,發現謠言及時舉報,對于來源不明的網絡信息要保持審慎、客觀態度,不發布未經證實的信息,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
5.非法倒賣虛擬手機卡,栽了!
2022年3月,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網安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互聯網上出售不實名開戶的虛擬號段手機卡,并將這些電話卡提供給他人使用。3月29日,東寶網安民警在東寶區仙居鄉某村抓獲犯罪嫌疑人胡某。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胡某為謀取非法獲利,在明知購買的虛擬手機卡不實名的情況下,依然出售給他人使用。2021年11月以來共出售不實名手機卡6000余張,非法獲利3萬余元。根據其交待,專班民警于2022年8月22日,在湖南長沙某機場將其上線馬某抓獲,經過偵查,馬某對為侵公犯罪嫌疑人胡某開通虛擬運營商手機卡并非法獲利2萬7千余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兩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警提醒:千萬不要認為沒有直接參與詐騙行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詐騙行為的情況下,仍出售銀行卡、手機卡,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構成違法犯罪,按最新規定,5年內會被暫停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還會在個人征信上留有污點,影響貸款辦理等業務,情節嚴重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6.“網絡水軍”能刪帖?犯罪了!
2022年8月,高新區·掇刀區分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一荊門網民在多個QQ群里發布有償刪帖內容,疑似“網絡水軍”。民警敏銳感知,迅速對相關線索開展研判,確定嫌疑人身份為邰某。8月24日下午,網安大隊民警在其家中將其抓獲,當場扣押作案工具電腦主機1臺,手機1部。經審訊,邰某對其自2022年5月來從事有償刪帖服務,從中獲利6萬余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交代其上線網絡公關公司等線索。目前,嫌疑人邰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網警提醒:以盈利為目的,在網絡上有償提供發布虛假信息、或有償提供刪除信息等服務,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在網絡上發布負面貼文,以刪帖為由,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在網絡上散布或指使他人散布虛假信息、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可能會以尋釁滋事罪處罰。作為網絡空間的使用者和參與者,普通網民一定要時刻擦亮自己的眼睛,謹防被有心之人坑害。
7.微信群組織打“網麻”,進去了!
近日,鐘祥網安成功破獲一起涉網絡賭博案,抓獲該案嫌疑人姜某。經審訊,姜某交代其于2022年6月至今伙同他人建立微信群,組織100余人在網上進行荊門麻將賭博,期間獲利10萬余元。目前,姜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網警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建群開設賭場或參與賭博都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大家要充分認清賭博的危害性,在生活中培養健康的娛樂愛好,自覺遠離賭博、避免犯罪。
8.“內鬼”賣客戶信息,顯形了!
2022年3月14日,京山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相關線索,抓獲運營商“內鬼”兩人,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經查,自2021年2月以來,京山市某營業廳工作人員陳某、吳某,利用客戶開辦手機卡的機會,將手機號用來注冊各類APP賬號并提供給他人使用,每注冊一個賬戶獲取1元到10元不等的利潤。截止案發,陳某累計非法獲利34000余元,吳某累計非法獲利21500余元,兩人非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近萬條。目前,兩人均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警提醒:廣大通訊運營商要加強從業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告誡員工切莫以身試法。廣大群眾要切實提高防范意識,在購買手機或辦理手機卡上戶等相關業務時,要提高警惕,插卡調試操作時,不要離開自己的視線范圍。如果老年人辦理相關業務,建議由親人陪同。
9.出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幫信罪!
2022年3月24日,沙洋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有關線索,將出售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獲,破獲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經查,2022年2月28日,周某來到荊州城區一家酒店,將兩張自己的銀行卡賣給潘某(已另案處理),共獲利2000元。后周某販賣的2張銀行卡均被用作電信詐騙,涉案流水50余萬元。周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警提醒:切勿買賣租借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詐騙、網絡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0.建了網站失控了,被處罰!
2022年6月8日,京山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對湖北某園藝有限公司、湖北某吊裝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未落實安全技術保護措施進行依法查處,給予警告并責令立即改正的處罰。
經查,上述兩家公司因業務拓展需要,于2017年委托武漢某公司協助注冊門戶網站并代為管理。由于服務期限已滿未續費,網站無人管理被惡意篡改為賭博網站,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京山網安部門對網站負責人進行了訓誡,并依據《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兩家公司依法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目前兩公司門戶網站的ICP登記備案信息已注銷。
網警提醒:網站無論規模大小,網站負責人和運營商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開展網絡安全工作,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和篡改。企業、個人網站關閉或者停止使用,要及時辦理注銷ICP備案信息和域名信息手續,若被不法分子用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會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結束語:
《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五年來,我國網絡安全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健全,網絡空間法制化建設已經日趨完善。讓我們一起牢固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增強法治觀念,提高法律意識,依法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共筑國家網絡安全防線,爭做中國好網民。
來源:荊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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