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法有關負責人介紹,新規并未禁止正常的民間借貸,但嚴格禁止高利放貸。根據新規,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
最高法還明確,民間借貸利率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就將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當事人約定的逾期利率、違約金、其他費用之和也不得高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新規還對“職業放貸”行為進行了規范,對于以“民間借貸”為名,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而面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行為應認定無效。
來源:央視網
編輯:劉哲
審核:何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法有關負責人介紹,新規并未禁止正常的民間借貸,但嚴格禁止高利放貸。根據新規,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
最高法還明確,民間借貸利率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就將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當事人約定的逾期利率、違約金、其他費用之和也不得高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新規還對“職業放貸”行為進行了規范,對于以“民間借貸”為名,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而面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行為應認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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